致各国专利代理人

本节内容服务于加拿大以外有意于在加拿大申请专利的代理人朋友。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是由工业部领导下的加拿大联邦政府机构,其中包括专利局,商标局,工业设计局和版权局。专利局长也是其他CIPO机构的负责人。 CIPO位于魁北克加蒂诺,距离蒙特利尔约两个小时。

人口: 3290万

经济规模:全球第八大经济实体,与美国经济高度一体化

经济特点(GDP): 31%制造业,3%农业,66%服务业

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典、除魁北克(条文法)外各省使用判例法

合约:巴黎公约,PCT,WTO-TRIPS和PLT(即将生效)

新颖性和宽限期:发明不得在优先权日之前的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披露,除非是申请人直接或间接披露的信息,且不得超过在加拿大提交前或PCT国际申请日期的一年内。宽限期的有效性不需要预先披露的声明。早于提交日期提出的未出版的加拿大专利申请的内容是针对新颖性的现有技术,但不是创造性的现有技术。

公开:18个月公开

有效期: 申请日起20年

年费:申请日起第3年至20年

审查:实质审查。第6年之前提出审查请求,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一般在审查请求后2年内发出。

权利要求:法律规定PCT式的多项从属关系,欧专局式的从属关系一般也被接受,没有权利要求费用。

申请语言:英语和法语

专利代理委托书:提出申请和国家阶段,并不需要签署的代理委托书

优先权文件的副本: 不需要提交

权利转让协议: 可选的,但是建议进行发明人到申请人的转让协议的书面签署并提交。不需要原件,扫描件即可。

PCT国家阶段进入到期日:30个月。最迟允许42个月,迟交费用(不需要特殊申请或理由)。注意:延迟进入是纠正国家阶段进入不完整的缺陷的唯一保障机制,不建议经常使用42个月进入。

加拿大统计局